聚焦水利改革发展重点和河北实际,对“十四五”时期六项重点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明确目标、精准施策。一是到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二是到2025年底前,完成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和雄安干渠建设,雄安新区起步区和外围组团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水安全保障。三是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南水北调受水区农村居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任务,打造城乡一体供水保障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四是到2022年底前,完成对乡村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以大带小为辅的规范化、专业化管护,完成管护模式转变。到2025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良性管护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管护。五是到2025年底前,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5以上,全省6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大清河流域和南水北调受水区力争全部达标。六是到2022年,初步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水利监管体系,各层级、各领域监管工作全面展开,监管效能逐步提升;到2025年,各级水利部门配齐配强监管力量,统筹优化年度监督计划,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健全监督制度标准,实现全省水利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同时,牢固树立正确理念,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围绕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统筹推进全省水网建设,协调推进治山治河治水,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风险防控,整体提高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着力打造生态水利、现代水利,严把质量标准,避免出现不合格工程。三是把握时度效,按时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有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活力。五是全力防控风险,把风险防控贯穿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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