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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水务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黑龙江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富锦市水务局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要求各乡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各镇政府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业监管,高度警惕可能因疫情导致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切实落实水厂封闭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的保护和巡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和安全隐患。指导督促供水单位、水管员加强生产区域卫生防护工作,要对制水、管水等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排查,避免与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密切接触者上岗。要建立健全值班检查制度,做到检查有记录,管理、运行、值班人员交班有签名。

  要严格规范水质净化、消毒等制水环节操作流程,水处理设备要依据原水水质情况定期进行反冲洗,保证供水水质达标。同时,加强饮用水安全宣传,引导用水户将自来水煮沸后饮用。

  保持市、镇、村农村供水服务电话畅通,及时解决处理群众反映供水问题。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水污染事件和重大供水问题,要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全力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农村供水疫情防控情况,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供水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46/7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