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河长办《关于请组织推荐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地、州)的通知》明确,黑龙江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在2020年各省份中排前10名,给予黑龙江省1个市(地)激励名额。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和我省对各市(地)考核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开展了评选工作,提出了激励市(地)名单:齐齐哈尔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2625573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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