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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 达标建设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黑龙江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按照水利部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要求,经省级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哈尔滨市道里区、香坊区、方正县、五常市,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铁锋区、龙沙区、依安县,牡丹江市东安区、宁安市,佳木斯市东风区,大庆市让胡路区、萨尔图区、龙凤区、肇州县,鸡西市麻山区、鸡东县、虎林市,双鸭山市尖山区、集贤县,伊春市伊美区、友好区,鹤岗市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黑河市爱辉区,绥化市兰西县,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塔河县等29个县(市、区)达到现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22日至30日(7个工作日)。

  对上述县(市、区)存在的节约用水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对匿名信件和电话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电话:0451—82627086;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90/7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