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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受省长、总河长吴政隆委托,9月6日上午,省委常委、副省长、副总河长杨岳主持召开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李强书记关于我省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推动全省河长制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杨岳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河长制工作成效。一是组织体系基本到位。市县乡实施方案全部出台。省市县乡工作方案全部出台,河长制办公室全面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落实河长60476名,实现全省全覆盖。二是配套制度加快建立。省级信息报送制度、验收办法已经印发,中央要求的配套制度基本落实到位。三是河长巡河有序开展。省级河长陆续开展巡河活动,各设区市、县、乡、村河长通过听取汇报、视察现场、研究会办等方式“走马上任”。四是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河长手册、“一河一策”、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等基础工作有序推进,保障了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杨岳指出,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推动河长制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一要推动河长履职尽责。省河长办要做好省级河长履职的参谋、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对市县各级的督导指导。要建立河长巡查制度,制定河长履职标准;做好省级河长交办任务的交办、督办、催办和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要强化河长制工作督察。要按照河长制工作省级督察制度,狠抓督察职能的发挥。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对各级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察,通过督察找准问题、传导压力、促进整改,力求实效。三要加快编制“一河一策”。省河长办要加强对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快工作进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编制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加强技术支撑,确保方案质量,尽快确立河长制工作的行动路线,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四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省水利厅牵头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方案,要进一步强化数据支撑,整合相关行业最新信息资源,努力提高信息平台运用的实战化、实效化水平。要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搭建融信息查询、河长巡河、信访举报、公众参与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平台。五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要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办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形成正向、健康和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

  杨岳强调,推进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工作量大,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共同担起全面推进河长制的重要责任。一要发挥领导小组重要作用。领导小组要强化督查督导,决策重大工作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河长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联络桥梁、服务协调、督导检查等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主动履职,形成工作合力。二要推动省河长办高效运转。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省河长办实体化运作方案,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推动省河长办日常工作有效运转。三要形成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合力解决重要问题。要建立会商制度,强化工作调度,促进信息共享,推动河长制相关任务落实。

  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主任陈杰通报了我省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他指出,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聚焦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河长制体系、落实河长制任务、凸显河长制成效,精准推动河长制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张劲松汇报了相关审议事项。各相关成员单位作汇报交流。

  会议审议了省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省河长制工作省级督查制度、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省河长办实体运作方案、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增加部门职责分工、省级河长助理方案及职责。

  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省水利厅在宁厅领导、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姚吟月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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