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综合考虑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及执行情况,经商省财政厅,研究提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拟激励支持名单如下:
设区市:苏州市、连云港市、盐城市、镇江市。
县(市、区):南京市建邺区、徐州市贾汪区、常州市溧阳市、南通市启东市、泰州市姜堰区、宿迁市泗洪县。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河长办。
联 系 人:任伟刚
联系电话:025-86338186
传 真:025-86338176
江苏省水利厅
2021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3/25/art_42984_9715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