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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利政策法规暨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政策法规暨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十三五”期间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工作,分析新形势,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任务。省水利厅副厅长韩全林参加会议并讲话,厅二级巡视员黄良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利立法制规,深入推进制度创新,严格河湖采砂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水利法治工作要更加突出水利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主线,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健全科学立法机制,坚持问题引领,强化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履职效能;健全严格执法机制,聚焦河湖违法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力度,进一步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健全水法规宣传机制,有机融入水情教育,拓展载体形式,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水法治观念;健全长效投入机制,以重大执法行动为抓手,以执法基地、执法装备、执法队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全省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会议强调,今年全省水利法治工作要着重抓好“九个新”。重点领域立法要有新突破,重点抓好《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行政审批监管要有新举措,印发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依法行政要有新成效,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应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执行规范;政策研究要有新成果,围绕“十四五”规划落实、幸福河湖建设、丰水地区节水政策等主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并适时推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法规;水政执法要展示新亮点,建立一批“示范基地”,打造一支“现代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创建一批“示范大队”;长江治理保护要有新举措,全面梳理《长江保护法》明确的水利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河湖常态化监管要有新方法,逐级开展河湖“三乱”清理整治回头看,推动存量问题清单逐步“清零”;河湖采砂管理要有新作为,严格落实执法巡查制度,建立洪泽湖骆马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实施“全链条”打击管控,进一步压减盗采案件发生率;党风廉政建设要有新气象,紧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抓住权力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问题易发的风险环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防范举措,守住廉政底线。

  会上,南京、徐州、苏州、盐城、张家港市水利(务)局和省洪泽湖管理处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供稿:厅政法处 省水利信息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3/8/art_42712_9723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