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受水利部委托,省水利厅组织对2020年度申报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县级行政区进行了验收。按照水利部确定的达标考核程序,现对通过验收的南京市浦口区、建湖县等11个县(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省节水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6338066。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
特此公示。
江苏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2020年度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通过单位名单
1.南京市浦口区
2.南京市高淳区
3.无锡市锡山区
4.徐州市贾汪区
5.常州市金坛区
6.南通市海门区
7.连云港市赣榆区
8.淮安市淮阴区
9.建湖县
10.扬州市邗江区
11.泰州市高港区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12/22/art_42984_9610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