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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水利风景区复核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2020年12月14日,省水利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2020年度水利风景区复核名单,南京市溧水区中山水库水利风景区等9家单位符合相应等级水利风景区标准。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厅景区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6338301。

  附件:

  2020年度水利风景区复核评价结果(共9家)

  南京市溧水区中山水库水利风景区(省级)

  徐州市潘安湖水利风景区(国家级)

  徐州市金龙湖水利风景区(国家级)

  常州市金坛区愚池湾水利风景区(国家级)

  苏州市吴中区旺山水利风景区(国家级)

  连云港市海陵湖水利风景区(国家级)

  淮安市洪金灌区水利风景区(省级)

  泰兴市小南湖水利风景区(省级)

  沭阳县沭河水利风景区(省级)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12/14/art_42984_9603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