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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完成骨干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截至目前,我省骨干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全省累计完成1553条河道、145个湖泊、705座水库、1218个涵闸、421个泵站和海堤划界任务;完成管理(保护)范围线6.75万公里,埋设界桩(牌)约46.5万根。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既定的727条省骨干河道、137个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闸站及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我省创造的“部门协同化、技术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成果数字化、互联共享化”的江苏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五化模式”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我省河湖水网密布,河湖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6.9%,得天独厚的江河湖库资源和数量众多的水利工程,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支撑。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既是实现河湖和水利工程空间用途管制和依法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确保河湖和水利工程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推动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的重要保障,更是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和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

  2015年以来,水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密切配合,加强督查指导,扎实推动,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创出了一条可行、高效的划界之路。12月17日,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省级验收会在溧阳召开。129个有划界任务的实施单元均通过同级政府验收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水利部将划定工作向国普河道、农村河道、灌区工程和在册小型水库延伸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新一轮划界工作,年底完成国普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基本完成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21年完成以县级河道为重点的农村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任务;要协同水流产权登记,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优先实施以水流为单元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线作为登记单元的空间边界,强化河湖用途管制要求的刚性约束;要推进成果综合应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和控制线落地,将河湖生态保护和空间管控要求纳入“多规合一”规划管控体系中;要推动空间严管严控,将管理范围线作为河湖保护规划、水域岸线利用规划的要素,作为河湖岸线利用遥感监测的界限,作为河湖“两违三乱”整治的边界,切实加强河湖依法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

  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省水利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各设区市水利、财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厅运管处 省水利信息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12/19/art_42712_9609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