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发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公告,我省14个县(市、区)榜上有名。截至目前,我省累计32个县(市、区)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由水利部发文公布,占全省全部县(市、区)的33%,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中“到2022年,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的目标要求。
我省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在部署落实时,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纳入省对各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考核和《江苏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中。在达标建设中,排定创建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作,注重培训指导。在考核评估中,坚持从严从实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有名有实。
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夯实了节水管理基础,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全省节水水平再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
我省第三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名单
苏州市相城区、昆山市、太仓市、如皋市、淮安市洪泽区、盐城市大丰区、东台市、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江都区、句容市、泰州市姜堰区、兴化市、泰兴市、宿迁市宿城区。
(供稿:省节水办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12/8/art_42712_9596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