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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江苏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各处室申报、政法处与有关处室会商等程序,编制形成《2020年度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厅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材料,及时按照《江苏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规定》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0年度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2020年度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制定出台《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规划计划处

  厅规划办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10/art_42984_9599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