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0年灾后应急治理鲍集圩行洪区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1〕2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补助80%、地方自筹20%,招标人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鲍集圩行洪区位于淮河干流苏皖边界盱眙县境内西北部,北临洪泽湖,西、南、东三面被淮河包围,地面高程12.5~16.5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面积153.4平方千米。鲍集圩行洪区堤防起于鲍集镇石坝,止于淮河镇黄岗牛头站,总长37.5千米,由当地群众多年帮宽加高形成,堤身质量较差。2020年汛期,淮河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淮河盱眙段超过警戒水位持续28天,鲍集圩行洪区部分堤防发生渗水与管涌,穿堤建筑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恢复鲍集圩行洪区堤防对现状洪水的防御能力,现实施2020年灾后应急治理鲍集圩行洪区堤防除险加固工程。2020年灾后应急治理鲍集圩行洪区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鲍集圩行洪区堤防桩号 0+370~0+720、21+560~23+120 共计 1.91km采取多头小直径防渗墙防渗处理;肖咀引河堤防左岸桩号 0+935~2+520、右岸桩号 0+855~2+520 共计3.25km 堤段进行防渗处理,其中水泥搅拌桩防渗墙3.185km,高压旋喷桩防渗墙0.065km;鲍集圩堤防桩号 7+590~9+590 段 2.0km 迎水坡面新建护坡;工程拆建(新建)泵站 6 座,其中拆建穿堤排涝泵站 5 座,新建黄岗引河站 1座;新建肖咀引河桥3(跨数)*20m(跨度)1座。2.防汛道路建设共计 42.318km,其中鲍集圩堤顶新建防汛路 37.475km,肖咀引河堤身防渗处理后复建堤顶防汛路 3.25km,新建上堤路 1.593km。鲍集圩与肖咀引河堤顶防汛道路宽6m,上堤道路宽4.5m。3.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鲍集圩行洪区堤防与肖咀引河堤防级别为 3 级,6 座泵站的穿堤涵洞建筑物级别为 3 级,堤后式站身及挡土墙等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性工程水工建筑物级别为 5 级。肖咀引河桥设计等级为公路-Ⅱ级。道路设计参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 20km/h。
总投资约12196万元,总工期1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020年灾后应急治理鲍集圩行洪区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施工4标:鲍集圩行洪区桩号30+385~37+535堤防加固,新建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7.15Km;拆建牛头、杨西、扬中、扬东排涝站共4 座,总设计流量4.03m3/s;新建黄岗引河站1座,总设计流量4.9m3/s;施工期水土保持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
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标段对应投资金额为:2239.8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04日历天。计划于2021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2年3月1日前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原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信用等级要求:根据最新公布的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2.0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违约情形的(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⑤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⑥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2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的四个标段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中标资格。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按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顺序进行,如果投标人在某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后续标段中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或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最后一名中标候选人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0日10时30分。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α取0.3,0.35,0.4中的一个(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β=1-α。
最高投标限价:2128万元。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27分;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信用、业绩和标准化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65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2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计算至-5%(含-5%); 4、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5%以下的,每超过-l%扣2分,最多扣至0分。 5、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7 | |
1 | 工场布置、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 1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 1 | 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合理可行,临时道路维护及安全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施工围堰及降排水 | 2 | 施工围堰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的,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安全度汛及降排水方案合理的,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堤防加固及填塘固基土方工程 | 3 | 清基、开阶、土料质量控制、填筑、检测、验收等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土方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防汛道路 | 4.5 | 路基(抗水性自修复稳定土、石灰土)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沥青混凝土采购及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标识标牌采购安装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混凝土工程 | 2.5 | 普通混凝土(钢筋)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 3.5 | 水泵电机设备采购安装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电气设备安装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安装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站房(含附属房屋) | 1 | 站房(含附属房屋)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9 | 拆除工程 | 0.5 | 拆除工程施工及材料回收利用、调配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10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工程进度 | 3 | 施工进度计划(含网络图)合理可行得2分,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 2 | 扬尘治理措施有保证得0.5分;文明工地措施有保证得0.5分;施工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环境保护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2.4(3) | 人员素质、企业信用和标准化等 | 8 | |
1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2 |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2 |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 | 1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3 | 企业信用 | 4 | 按照2019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规定,确定2019年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 列入公布的2019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见赋分值表(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 未列入公布的2019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2.84分,若2019年度获得水利类鲁班奖、大禹奖、扬子杯的企业,在2.84分的基础上每个上调0.3分;若2019年度获得江苏省水利工程优质工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江苏省设区市政府及以上等级水利工程建设(含防汛抢险)表彰的,在2.84分的基础上每个上调0.2分;累计最多上调0.5分,最终赋分值不超过4分。需提供有效获奖证书。 |
4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一级得1分,二级得0.8分,三级得0.5分,没有不得分。 |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淮安水利网(http://slj.huai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王玮 顾世洋
电话:0511-85218606 13852989743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3/30/art_80021_9720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