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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赴我省调研河道采砂管理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4月8日至9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黄卫良副局长一行,赴我省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调研。调研组现场查看了闽江下游福州段河道采砂管理情况,浦城县清淤疏浚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及整治成效示范项目带,与省、市、县围绕河道采砂管理、疏浚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黄卫良认为,近年来福建省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花了很多精力,采取了很多办法与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采砂秩序总体可控。他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保护河道安全和行洪安全、改善河湖面貌及建设幸福河湖的角度,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让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一要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各级河长湖长作为河湖管理和保护第一责任人,要负责牵头整治非法采砂,积极解决采砂管理当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要严格规划管理和实施。要科学规范编制规划,严格实施,并根据采砂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严格采砂许可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强化三个关键环节、三个关键要素的监管,严厉打击重大非法案件。四要积极探索创新。严格管控河道清淤疏浚,发挥好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完善实施方案,适时开展实施后评估,规范资金使用。五要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重视执法力量建设,落实业务培训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一张图等先进手段,鼓励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采砂管理水平。六要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探索一条既利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又满足于经济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和体制。结合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处长、南平市水利局局长及浦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wzsy/slyw/202104/t20210413_55728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