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
朱真、苏志刚、吴丁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第1418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自《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12条主要流域上游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分得了较多补偿资金,下游地区水质稳步提升,各地保护水生态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了重要支撑。现行的流域生态补偿在资金分配机制上,已较大程度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倾斜,但由于筹集资金总额有限,与上游地区的诉求仍有差距。代表们提出的推进惠民政策实施、增加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渠道等建议可进一步提升上游地区的获得感,并增加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总额,建议进行评估和研究,届时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厅和财政厅开展相关工作,为下一轮修订生态流域补办法做好政策储备。
领导署名:赖 军
联 系 人:王清贵
联系电话:13850138301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wzsy/tzgg/202104/t20210406_55651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