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闽财指〔2020〕671号),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公司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30000万元,用于你公司承担的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根据《福建省本级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及一般债券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一般债券对应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推动建设项目早见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项目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xxgk/zjxx/czxx/202012/t20201217_54929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