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和审核,健全公益性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和监督管理,福建省水利厅近日颁布了《福建省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
一、《定额标准》出台背景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2002]45号)提出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的要求。2004年,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的通知(水办[2004]307号),并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为中央直属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经费管理奠定基础。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2015年,福建省财政厅 水利厅《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5]47号)中明确水利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支出。2016年,财政部 水利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国办[2016]181号)中明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包括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支出。围绕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为水利部门合理分配财政预算资金,维修养护社会化购买服务提供依据,也为为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资金使用监管提供参考,制定《定额标准》是必要的。
二、《定额标准》出台过程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编制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8]23号),“福建省水利厅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编制(一期)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定额标准》编制工作,随后成立《定额标准》编制小组,明确编制目的与任务、编制依据,制定编制技术路线、方法等,通过调研和资料收集,研究水利部、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州市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或定额内容及组成情况,并根据福建省情进行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研究与编制,于2020年1月完成《定额标准》(初稿)起草;2020年2月27日,召开定额标准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意见编制小组对《定额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定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完善《定额标准编制说明》。随后向水利厅有关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书面征求意见。2020年4月,共收集到反馈意见6条,编写小组认真细致地对每一条反馈意见做了充分研究和处理,其中完整采纳意见1条,部分采纳意见1条,不采纳意见4条,并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说明;在《定额标准》进一步充实、完善后,于6月形成《定额标准》送审稿。
2020年6月底,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定额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编写小组根据审查专家组意见对《定额标准》进行修编完善后定稿。
三、《定额标准》主要内容
《定额标准》包括6个章节,由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维修养护项目等级划分、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清单、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工作(工程)量、维修养护基本项目定额标准等部分组成。
1 第一章 总则
总则部分共计8条,说明如下:
1.0.1条明确编制目的和依据。
1.0.2条编制精神、原则思路及要求。
1.0.3条定额标准包含的水利工程类型、等级划分基本原则,明确维修养护定义。
1.0.4条明确定额标准组成。
1.0.5条明确定额标准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1.0.6条明确定额标准的使用办法。
1.0.7条考虑水利工程使用年限对维修养护的影响,对定额标准进行调整。
1.0.8条考虑不可预见费及取值。
2 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7个水利行业规程规范,7个福建水利厅有关定额的规定和通知,4个参考性资料。
3 第三章 维修养护项目等级划分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等级采用库容和坝高进行控制,根据规范工程规模分为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考虑福建以中、小型水库为主的情况,结合福建省水库大坝坝高统计成果(1531座混凝土坝、1907座土石坝,统计时剔除部分水库数据,如坝长超过1km的地面库、坝高大于坝长的水库)及定额标准适用性考虑,将水库维修养护等级划分为八级,大(1)型、大(2)型不再细分,中型、小(1)型、小(2)型各细分为2级。
4 第四章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清单
本定额标准维修养护包含的内容为检查、养护、及时性维修和岁修,不包括大修、抢修、除险加固等;为此定额标准从体现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特点、利于合理编制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出发,依据《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的维修养护内容要求,结合水库工程结构特征、维修养护技术标准,合理划分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从工程维修养护实施的日常(常规)性、特殊(偶发)性考虑,项目分为日常性的基本项目和不定期的调整项目;具体分为基本项目(一)、基本项目(二)和调整项目,维修养护项目以项目清单的形式进行编列。
维修养护基本项目(一)构成:混凝土坝、砌石坝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坝体及坝基,防浪墙,分缝止水设施等3个子项,土石坝、面板坝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坝顶,坝坡,混凝土面板,防浪墙,坝体反滤和过渡层及排水体,坝面及周边排水沟等6个子项,溢洪道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混凝土,砌体等2个子项,输(放)水建筑物维修养护项目包括进水口,涵(隧)洞等2个子项,闸门维修养护项目包括钢闸门及埋件防腐处理,闸门止水更换,钢闸门承载及支撑行走装置等3个子项,启闭机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机体表面,传(制)动系统,钢丝绳,螺杆和螺母,液压系统,启闭机配件更换等6个子项,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项目包括电动机,操作设备,变(配)电设备,输电系统,避雷设施,机电设备配件更换等6个子项。
维修养护基本项目(二)包括:自备发电机,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水情测报设施,视频监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库区抢险应急设备,坝区生产供电线路,防汛专用道路,工作桥、交通桥,生产、管理用房,管理区环境,围墙、护栏、爬梯、扶手等12个子项。
调整项目包括:土坝反滤和过渡层及排水体,白蚁防治,冲淤处理,库面漂浮物清理,边坡、岸坡,标识(示)牌、界碑(桩),临时工程等7个子项。
5 第五章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工作(工程)量
本定额标准按社会平均水平考虑,采用概化法、基准化、按实计算等方法明晰和量化维修养护工作量。考虑到水库工程形式、布置、范围、内容千差万别,无法统一计算工作(工程)量。本定额标准维修养护基本项目(一)工作(工程)量计算以基准法计算为主,部分采用概化法计算;基本项目(二)工作(工程)量采用概化法或按实计算确定;调整项目工作(工程)量采取以实际发生量为定额标准工作(工程)量。
基准法计算工作(工程)量中,混凝土坝、土石坝、大型混凝土溢洪道、大型输(放水)建筑物等维修率取1.5~2.0%;中、小型混凝土坝、土石坝、溢洪道和输(放)水建筑物维修率取2.0~3.0%;砌石坝勾缝维修率取2.0~3.0%,砌石面层维修率取1.5~2.5%;浆砌块石溢洪道勾缝维修率取2.0~5.0%,砌石面层维修率取1.5~3.0%;次要结构和构件维修率取5.0%。
概化法计算工作(工程)量中,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水情测报设施、视频监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硬件)、防汛抢险应急设备、供电线路等维修养护工作量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0%计算。
6 第六章 基本项目定额标准
维修养护基本项目定额标准由基本项目(一)定额基准标准及调整系数、基本项目(二)定额标准组成。
单位工作(工程)量开支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构成。直接工程费包括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和其它费用)、其它直接费和现场经费。单位工作(工程)量开支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确定,并综合考虑维修养护工程的作业面分散和养护中检查事项等因素。
定额标准维修养护单价分析依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补充通知等进行分析计算。材料价按有关部门发布的福州市区2019 年7 月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xxgk/zcjd/bmzcjd/202011/t20201123_54558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