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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6号),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福建省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505万元,用于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科目。

  按照水利部要求,2020年底前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进度必须完成80%以上,请有关市、县(市、区)水利部门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快财审进度,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1.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

  2.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0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xxgk/zjxx/czxx/202007/t20200724_53306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