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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河长制工作简报(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重要动态】

  闽西南四地法院、河长办召开

  护航九龙江流域治理保护联席会议

  3月25日,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闽西南四地法院和河长办在龙岩市召开护航九龙江流域治理保护联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陈水树,龙岩市委副书记王龙,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孔坚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以“协同闽西南生态治理,共建现代化幸福城市”为主题,座谈交流了护航九龙江流域的具体措施和联动事宜,观看了“协同共治 立体保护——龙岩法院助推市域生态环境大治理”视频,召开了护航九龙江流域治理保护状况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会。

  会议要求,闽西南四地法院应协同河长办以本次联席会议为契机,继续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四地人大常委会关于九龙江流域协同保护的决定,在协同服务保障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更有担当、更有作为,共同谋划拓展协同发展的深度广度,携手开启“十四五”闽西南大合作、大发展、大突破的新征程!

  会后,与会代表还实地察看了龙津河流域治理情况,参加了生态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了13万尾扁圆吻鲴鱼优质鱼苗。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印发

  省河长办于3月18日印发九市一区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综合评分情况,其中优秀等次9个,即三明和泉州市各97分、厦门市95分、漳州市94分、龙岩市93分、莆田市92分、南平市91分、宁德和福州市各90分;良好等次1个,即平潭综合实验区86分。

  【地市动态】

  漳州、宁德成立河长制(河湖)研究院

  3月22日,漳州、宁德市河长办分别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漳州市河长制研究院”“宁德河湖研究院”,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漳州市河长制研究院将在科学研究、研讨培训、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政策与法律咨询、文化宣传等方面,为漳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支撑保障;宁德河湖研究院将在河湖健康研究、河湖长培训、河湖保护技术开发与合作、河湖管理新措施等方面,为宁德打造幸福河湖献策出力。

  (漳州、宁德市河长办)

  永春县成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

  3月3日,永春县河长办与检察院联合组建的“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正式揭牌,从三个方面推动依法管河治水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一是精准检测。检测覆盖空气、土壤、噪音及水质相关指标,其中,水质检测包括氨氮、总磷等20多项指标,可精准检测水质及周边环境情况,及时掌握河湖环境变化。二是快速研判。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排污或者其他涉水污染线索时,可取水回来实验室或者在现场直接检测,操作程序简易,半天可出结果,大大节省人工协调检测时间,提升河湖问题预判速度,促进环境损害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效率提升。三是紧密合作。进一步拓展县河长办、检察院的合作业务,为解决公益诉讼案源匮乏、预防涉河涉水污染行为提供先期保障,为双方开展联合督办、解决涉河涉水重难点问题提供支持。

  (永春县河长办)

  【简 讯】

  三明河长制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获国家立项 3月12日,三明市河长办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申报的“河长制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列入国家标准委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全国首个获批建设的国家级河长制标准化试点。

  (三明市河长办)

  九龙江西溪推进七项治理修复攻坚漳州市近日出台《九龙江西溪流域水质提升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染整治、农业种植污染治理、工业园区污染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保障饮用水源用水安全等七项攻坚,确保2021年西溪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漳州市河长办)

  漳平市首聘12名“台胞河长” 3月15日,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和漳平市河长办共同选聘12名台企热心人士担任“台胞河长”,明确每位“台胞河长”各挂钩一段河流,认真履行巡河护河、河道保护宣教引导、永福台创园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市镇两级河长办交办工作等职责。

  (漳平市河长办)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gzjb/202103/t20210329_55582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