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盗采泥炭黑土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黑龙江省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坚决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河湖和水库管理范围内泥炭黑土资源。
百日行动自2021年4月1日至7月10日,分全面摸排、集中整治、督导检查三个阶段进行。通过“亮钢牙啃硬骨头”的有效措施,以保护黑土资源为核心,以严厉打击河湖和水库管理范围内取土违法行为为重点,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从严管控,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防联控、社会监督的黑土资源保护机制,为保护好利用好珍稀的黑土资源提供坚强保障。
百日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县、乡级河湖长以乡镇、村为网格单元,组织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辖区内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取土行为,建立问题清单,登记造册报送黑龙江省水利厅及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并纳入2021年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摸排过程中存在的取土违法行为,黑龙江省各地将在本级政府责任河湖长的领导下,坚决制止、迅速整改,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并及时处理违法现场遗存的设备、机具、房屋、土堆,统筹规划修复因破坏自然资源形成的取土坑,妥善处置黑土和草炭土堆等相关工作。整治工作将在6月15日前完成。
为做好百日行动,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地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导,对排查不到位、查处不得力、清除不彻底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为保护珍贵的泥炭黑土资源,百日行动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取土破坏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依法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打击一起,切实形成并保持从速从重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盗采泥炭黑土资源违法行为扩散蔓延,切实守住河湖和水库管理范围生态环境不受影响。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4/t20210408_55688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