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河流众多,包括辽河流域、大浑太流域和辽东沿黄渤海诸河流域等三大流域。“十三五”以来,鞍山市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坚持创新推进河长制,加大协同治理力度,以“四个坚持”落实“四个责任”全力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2020年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12个国、省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国控断面优良比例100%。
坚持高位推动——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及攻坚战任务清单,印发了《鞍山市总河长令》。鞍山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市级总河长,先后到羊耳峪垃圾场、腾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地区实地检查调研,就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办公方式及时处理,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
鞍山市还组建了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开展了党政主要领导包保河道环境整治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群众清理河道垃圾专项行动,出动人员2万余名,清理整治河道垃圾5000余立方米。小微企业偷排、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水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坚持系统筹划——
组织协调分办督办
鞍山市河长办以国控、省控水质考核断面所在地区的农村水域周边环境为重点,开展专项巡河检查,以检查带动所在地区农村环境整治和水质提升。同时,对城区三条主要河流及周边开展巡河检查,建立区域全覆盖的巡河检查体系和问题转移交办机制。
市河长办对全市10个县(市)区、开发区的河道及周边的水环境,进行暗访检查和问题溯源排查,采取“四不两直”,边检查、边交办问题、边整改、边“回头看”的工作模式,督促基层河长履职尽责。2020年,交办各类水环境问题90余个。
鞍山市河长办将河长制培训纳入市委党校主体课程,形成“河长﹢党校”模式;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月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形成“河长﹢环委”模式;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建立了联合督导检查机制,形成“河长﹢督查”模式。同时,鞍山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也都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新推出“河长﹢考核”“河长﹢纪委”“河长﹢督查”“河长﹢环卫”等模式。
坚持目标导向——
突出重点合理推进
鞍山市出台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投资7.9亿元实施运粮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17项水污染治理工程。羊耳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南沙河污水直排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共清理河道垃圾12万立方米。
此外,当地采取“一河一策”“一段一策”“工程﹢管理”“巡查﹢执法”“通报﹢督办”等措施,开展了矿山综合整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完成81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和19个建制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建设。
坚持末端治理——
巡河护河解决问题
春水荡漾,野鸟翔集。鞍山市立山区日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南沙河畔捡拾垃圾。“去年,政府创新推进河长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将河道清洁工作交给了专业机构。”立山区河长办副主任王英杰说,这种形式解决了河道顽疾,建立了河道垃圾常态化清理、巡查和监管的管理体系。
每天清晨7点,鞍山市海城市牌楼镇三角村党支部书记李素文就已走上工作岗位,她要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检查全村卫生环境。“经过多年的管理,村里多数村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了,在河道堆放垃圾的现象很少出现了。”李素文说,村里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对河道垃圾倾倒者进行严惩,同时在全村推行垃圾分类管理,聘请专职保洁人员定时上门收取垃圾。有大量垃圾需处理时,村民到村委会报备后,会有专人上门处理。
海城市析木镇打白虎村的巡河员经常半夜起来,到河道边阻止村民倾倒垃圾,最终换来了村民的支持和河道清洁;台安县桑林镇魏家村对河道内外、桥梁底部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第一时间上报镇动检部门按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实施无害化处理;岫岩县前营镇整合现有的护林员、水管员、护路员等力量,形成镇级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
鞍山市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处处可见各级河长管水护水的身影,山水林田湖草得到系统治理,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普惠民生。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4/t20210408_55688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