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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启动禁渔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了解到,4月1日12时起,我国第二大河流黄河进入全域禁渔期。当日,农业农村部和沿黄9省(区)农业农村部门在黄河陕西洽川段联合启动“中国渔政亮剑2021”黄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暨陕西省亮剑执法行动。

  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在禁渔期内,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将切实做好黄河禁渔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渔船码头管理、巡查执法,针对非法捕捞多发频发水域和交界水域,紧盯电毒炸鱼、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生产性垂钓作业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鱼等违规工具、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同时,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将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评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做好禁渔期间渔民生产生活安排。

  2018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黄河禁渔期制度,填补了黄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空白,是维护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生态、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三年来,沿黄9省(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层层压实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取得显著成效,黄河渔业资源出现好转迹象。渔政、水利、公安等部门间和区域间的执法合作机制有效建立,执法合力初步形成。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三年,9省(区)渔业渔政部门每年就黄河禁渔派出渔政执法人员1.5万人(次)、水上巡查里程4万公里以上,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00起、涉案人员500人以上。

  在启动活动上,沿黄9省(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签署并宣读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宣言》,承诺坚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江河湖库协调行动、系统治理;完善重要水域渔业资源养护制度,严格渔港、渔船、渔具管理;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渔民收入;严格执法、联动执法、同频共振,以最严格执法守牢生态和发展底线,以法治力量推动黄河流域渔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4/t20210404_55638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