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水务法治 > 正文

李德金副省长在2020年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总河长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对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亲自审定近期工作方案,要求我们要开好河长办成员会议,部署好、落实好今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刚才,赖军同志通报了去年河湖长制主要工作和今年工作打算,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也谈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科学总结河湖长制工作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在总河长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的领导下,在各级河湖长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工作上,我们每年都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了河湖“清四乱”、小水电生态改造、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小流域水质提升等四个专项行动,全省累计摸排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056个、拆除涉河建筑1.1万平方米,取缔采砂堆砂点544处,整治河道岸线667公里、县级水源地问题252个、河道“无人岛”125个;95%以上小水电站完成生态改造,52条小流域水质跨类别提升。各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协同推进黑臭水体、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农业污染源头治理等工作,解决了一批百姓关注的河湖问题,全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821公里,完成54座市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92%的乡镇、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413家生猪养殖场完成升级改造、清理超规划养殖网箱5.2万平方米;整治矿山5500亩、治理水土流失254万亩、植树造林107万亩。

  在机制上,在全国率先将河长制深入地方法规,去年还专门出台了《河长制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强化了涉河涉水行刑司法衔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域性河湖健康评估体系,对全省179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进行全覆盖评价;建立了覆盖全省12条主要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了上下游联合治水管水护水。

  在成效上,全省累计建成安全生态水系4341公里,形成了一批遍布城乡、百姓获得感强、社会认可度高的河流生态走廊;全省河湖水质持续向好,去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6.5%,同比上升0.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6%,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2.8%,同比提高8.2%;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2.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市县两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向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中央和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连续3年获得国家正向激励。其中:2017年水利部给予4000万元奖励,2018年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2019年已被水利部推荐表彰;一些特色做法在全国推广,木兰溪治理经验入选中组部主题教育案例,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河湖,泉州的康涛、莆田的李建辉两名市级河长分别被中组部邀请授课。我们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清醒认识机遇与挑战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

  当前,河湖长制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党中央的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2017年在新年献词中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令;去年9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号召,强调要实现“幸福河”目标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必须坚持绿水青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河长制湖长制;今年3月30日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源地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考察,再次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4月20日去秦岭,再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二是省总河长的身体力行。于书记、唐省长亲自担任双总河长,亲自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提出了“各级河湖长要当好施工队长”的要求,每年都进行部署,并把福建河湖长制当作一张名片在两会进行宣传。最近,两位总河长又连续作出批示,指出我省“实施河湖长制成效显著”,对近期工作作出安排,强调全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努力打造八闽“幸福河”。三是社会各界的全力参与。生态文明达到的程度,河流水质体现得最敏感,社会各界最关注,老百姓感受也最直观,很多生态民生项目,老百姓都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三年来,我们的河湖长制工作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去年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领导组织了深入调研,开展了专题协商,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小禹”等活动持续掀起高潮,全省涌现出党员河长、企业河长、乡愁河长、院士河长、老人河长、巾帼河长等民间河长,全民参与管河护河蔚然成风,这是非常重要的群众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河湖长制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河湖水质还需巩固提升。今年1-2月份,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比例为91.3%,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小流域有4个设区市(福州、泉州、宁德、三明)Ⅰ~Ⅲ类水比例低于年度目标。在国考断面上,漳州、泉州两市Ⅰ~Ⅲ类水比例低于年度目标,特别是漳州仅为50%,与87.5%的年度目标差距较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护九龙江水质的重要性,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在省考断面上,有一半的设区市Ⅰ~Ⅲ类水比例低于年度目标,特别是漳州仅为71.4%,与95.5%的年度目标差距较大。二是河湖整治还需加大力度。从污染源整治来看,生活污染治理短板仍然存在,乡镇污水管网覆盖率还不高,还未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农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从河湖“四乱”来看,不管是从中央环保督查、还是从水利部明察暗访看,非法侵占河道、围垦河湖、违规建筑等乱象还有不少;从河湖健康评价来看,流域面积大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还有闽清梅溪、连城文川河、新罗雁石溪、九龙江所属芗江和南溪、福清龙江、霞浦杯清等7条健康综合指数不合格;从约谈情况看,还有一些河湖的河湖长被反复约谈,对约谈两次以上的,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从小流域情况看,水质容易出现反弹,如福清渔溪小流域水质、泉州鲟埔断面水质未达考核问题已于去年上半年整改销号,但今年1-2月份水质再次不达标,要找出这些问题的成因。在入河排污口整治方面,漳州、泉州、龙岩等市低于序时进度,这些问题要引起重视,督促到位。三是河长责任还需落实到位。还有部分河长没有把“施工队长”的责任履行到位,作为施工队长,有的业务不够熟悉,有的责任不够到位,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等。一些河长没有深入了解河湖长制工作,河湖出现问题也没有及时研究处理,如宁德寿宁县的2个县级总河长只挂名未履职到位。

  三、全力打造“八闽幸福河”

  河湖长制从初期的见河长、见行动,再到去年的见成效,今年要见机制。目前,我们要着重在治理河湖提升能力上、在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形成固化的好机制好做法。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我省对水环境、水生态理应有更高的标准,人民群众也有更多的期盼,还有更加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去完成。因此,我们要持续创新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八闽幸福河”。

  (一)进一步提升理念。要把深化提升河湖长制工作作为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思路、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治水理念和成功实践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要更加深刻地领会“幸福河”的丰富思想内涵和深远战略考量,更加牢固地树立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和“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更加准确地把握福建新时代治水管水的目标方向。要组织各级河湖长深入学习传承提升木兰溪治理经验,切实把各级河湖长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人民谋幸福这个初心、打造“幸福河”这个使命上来,转化为深化落实河湖长制的具体行动。

  (二)进一步落实目标。2020年是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阶段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全面建成小康之年。对照我省河长制实施方案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今年年底要确保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高于94%;小流域高于90%,消除劣Ⅴ类(按年均值考核均达到Ⅴ类以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土流失率和其他的一些指标,也要达到既定目标。各成员单位要客观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紧盯目标,分头行动,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河长办要对标督导落实。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每年针对突出问题抓几个重点,抓几件立竿见影的事,让群众看得见河湖水系的变化,享受得到河湖长制带来的绿色福利。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好办法。过去,我们搞了“三个全面清理”,开展了“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打了“四个攻坚战”,都取得不错的效果。今年的重点,刚才赖军已经作了详细介绍。简单来讲,就是要围绕打造“八闽幸福河”,打好河湖“清四乱”、小水电生态改造、小流域水质提升、乡镇水源地专项整治、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五大攻坚战”,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种植养殖以及两高沿线、农村河湖脏乱差等问题,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成效,严控增量、避免反弹;全面完成5935座小水电生态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水电造成的河道减脱水问题;实施41条以上小流域整治;6月底前完成226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治,年底前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得到100%清理;以闽江干流两岸1公里、一级支流一重山范围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全力推进闽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污染源头治理、岸线修复保护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提出具体方案,齐心协力,问题一个一个分析,工作一件一件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河长制本身就是制度创新的产物,推进河长制的落实更要聚焦创新。大家要按照于书记提出的以“机制活为牵引”的要求,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健全河湖治理体系,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有效模式和管用办法,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在全国继续走前头、出经验,如发布《福建省河流健康蓝皮书》要制度化,每年向社会公布。要继续夯实责任机制,确保各级河湖长有效履职、规范履职;要针对流域上下游联合治理不够完善,探索全流域治理保护机制,强化区域协调联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要健全绿色发展机制,坚持节水优先,源头管控,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要健全全民参与的机制,让更多的人参与河湖监督管理,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用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福建河湖长制制度管理平台。

  (五)进一步形成合力。河长制的核心是通过各级党政领导的牵头抓总和各级河长办的协调督导,改变原有部门各自为战、“九龙治水”的局面,形成综合治水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合力,联合攻坚、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彻底改变“九龙治水”局面。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分工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又要用好河湖长制这个平台,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要加强水质水量、生态执法、排污治污等涉河涉湖信息的共享;要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涉河涉水资金;要完善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案。省河长办要发挥好作用,大胆统筹,大胆协调,大胆建议,当好参谋助手。总的来说,就是行动要统一,信息要共享,执法要联合,问题要集中攻坚,要敢较真碰硬,每年重点解决几件事情,让碧水、蓝天、白云成为福建的靓丽名片。这两年工作的实践证明,我们省选派挂职、实体运作的河长办工作模式,是很有效的,大家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对这些挂职的干部要更多地关心厚爱,要把更多优秀的干部选派到河长办来。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sshcmd/202004/t20200430_52583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