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水利厅召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受省政府副省长、省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小云的委托,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廖瑞钊主持会议。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文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财审处对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审议了《江西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议稿)》及《江西省水利厅内部审计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会议对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2021年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廖瑞钊强调,做好水利内部审计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水利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除经济责任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外,要在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促进厅党委的中心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加强沟通协调,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水利监督、水利稽查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要密切协作配合,做到互通有无,防范“补短板”风险,强化“强监管”力量。三要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梳理台账,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要建立健全审计约谈和未审先改工作制度,压实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于屡审屡犯,不扎实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坚决追责问责。
厅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4/12/art_27165_3315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