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水利局局长 徐九生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水利行业“强监管”关键年,做好今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统筹谋划新形势下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新要求,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切实履行好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通过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结合景德镇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谈点做好下步工作的初步设想,仅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市河流水系复杂,水利工程多,境内河流属鄱阳湖水系五大河流之一的饶河,由乐安河和昌江河在鄱阳县的瑶公渡汇合而成,再加上我市所管辖的4个县(市、区)水利局中,仅乐平市水利局为独立股室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其余县(市、区)水利局包括市本级水利局均为兼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普遍存在人手不足,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导致我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保持长期稳定向好形势,面临的任务繁重,压力较大,以致于目前我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要全面深入的发现我市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夯实我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红线意识,压实工作责任,以“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的担当,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比较薄弱。个别人存在麻痹思想,误以为安全事故离自己还很遥远,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重效益、轻安全,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部分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措施执行力度不够,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全面,隐患治理没有执行闭环管理。
(三)安全生产人员能力有待提升。受编制体制和人员知识结构限制,我局和各县(市、区)水利局目前还缺少水利安全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存在安全机构不健全、专职监管人员未落实,少数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不够,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存在不敢执法、不愿执法、执法程序不规范,以检查代执法、以整改代处罚等问题,导致惩戒震慑作用弱化;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制度不规范、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导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层层衰减,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够扎实。我局及各县(市、区)水利局开展宣传教育的广泛性、深入性、持久性还不够,少数人员对上级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掌握还不够牢固。水利参建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农民工、临时工安全生产教育与管理不到位等。
(五)施工现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在建项目安全风险仍然比较突出,仍是安全管控的重中之重。部分水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较少;现场施工用电未架空;部分高边坡施工便道未安装护栏;工作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等施工安全问题;不少项目未按规定计提安全措施费,有的虽计提了安全措施费,但未进行专户核算。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抓安全工作缺乏抓铁留痕的韧劲,抓检查督导多,抓具体整改落实少。往往满足于检查过了,发了通报了,抓下篇文章,也就是问题整改不够。工作创新力度不足,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水利安全监管思考的少,水利工作监管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
(一)水利主管部门层面
1、认知不足。个别水利主管部门和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与职工并不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内涵,单纯的认为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表面工作,平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时,只采取开会、发放宣传单、下发文件等方法,但是却没有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普及到日常的生产活动之中。
2、管理力度不强。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力度较差,虽然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是在落实工作上效果较差。部分水利主管部门和局属单位对上级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采取推卸和应付方法,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一种形式工作,忽略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期性与持续性。
(二)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层面
1、重视利益。部分水利参建单位企业过于重视经济利益,轻视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由于不受重视,安全管理资金普遍存在不足的现象,甚至有部分工程不投入安全管理资金,这种情况给水利工作安全生产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2、缺少管理重点。目前很多施工单位缺少专业化管理措施,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对管理工作的重点认识不清,缺少在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水平的管理措施,专职人员没有开展管理工作的决心与意志力,项目领导也没有进行正确的指导与支持。
3、流于形式。部分工程单位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过度布置,采取重点抽查,导致安全检查工作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只能检查出优点跟闪光点。施工单位收到整改通知后,根据通知的检查内容,重点布置,只整改检查重点,但是完成检查后,原有的安全隐患并没有处理,仍然留下大量安全死角。
4、工作拖沓。一些施工单位的工作节奏缓慢,工作的效率较低,缺乏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无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天发现的管理问题拖到明天制定解决计划,本月任务推到下月完成,反复的拖延,导致具体的解决方法一直无法得出,在真正处理问题的时候情况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四、针对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真抓实干,聚焦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借助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二是要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大事故督导和通报力度。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水利安全监督也必须牢牢抓住问责这个“牛鼻子”,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力度,强化对事故多发地或工作不力县(市、区)的督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二)突出重点,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当前,正值水利工程施工黄金时期。一要必须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要以工程建设为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规范使用管理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力度。二要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巡查与监测,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同时要做好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河道采砂管理以及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等工作。三要确保防洪安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商联动,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科学调度研判,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巡查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险情、灾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克服难点,聚焦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要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安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2020年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对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及其责任主体的惩戒力度,同时积极鼓励水利工程施工企事业单位开展“双示范”工地创建活动,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二要继续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巡查要求、细化巡查内容,加大对巡查结果的运用力度。三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四要集中开展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整治。
(四)深化改革,聚焦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创新。
积极探索“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督促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逐步建立并完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推动作用,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机制,不断强化企业责任落实、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自觉意识。
(五)标本兼治,聚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一是要持续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二级、三级达标评审工作。二是要进一步修编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业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切实加强安监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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