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67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对水利建设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计〔2019〕44号)对2020年设区市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和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同时将国务院大督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大督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专项督查、稽察、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经评比打分,2020年水利建设拟激励设区市名单如下(按评比得分高低排):梧州市、贵港市、柳州市和崇左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人:兰春福,联系电话:0771-2185117。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tzgggs/t82467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