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取水单位: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桂水资源〔2017〕7号)有关规定,取水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取水管理机关提出年度用水总结和用水计划建议,由取水管理机关于第二年1月31日前书面下达年度用水计划。为做好用水计划下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取水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单位2020年度用水总结和2021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我厅将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和用水单位近几年实际用水量,核定并下达各单位2021年度用水计划。
二、各单位的2021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应根据项目近三年实际取用水量合理提出,用水计划超过前三年实际用水量平均值20%的,应说明理由。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取水单位不按时向我厅报送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的,由管理部门按规定直接核定年度计划用水量。
四、年度用水总结用水计划建议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到广西取用水管理QQ群置顶文件或广西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公示栏”下载。
五、从2020年起,各取水户登陆“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16.6.168:8214/#/home)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用水计划申请,登录帐号为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为Szyzx@2185803,各单位初次使用系统时应修改初始密码。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
六、从2021年起,如报送表格式和报送方式无修改,我厅不再发文通知,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 系 人:黄惠佳,电话:0771-2185294
郭文逸,电话:0771-2185295
电子邮箱:gxsltszc@vip.sina.com
附件:1.2020年度用水总结和2021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
2.“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2020年度用水总结和2021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docx
附件2 广西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应用模块操作手册(取用水户).pdf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tzgggs/t74196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