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对保山市保山坝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保山坝灌区工程是列入全国150件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可研报告批复为工程按期开工创造了条件。保山坝灌区位于怒江流域勐波罗河中下游地带,涉及保山市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等3个县(区),设计灌溉面积58.45万亩。建设保山坝灌区对合理配置当地水资源,有效发挥已建和新建水库的灌溉效益,提高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城乡供水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和边疆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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