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市、区安排部署,推进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有力开展,按照《西山区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2021年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西禁渔办发〔2021〕8号》等要求,以“水面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为行动总则,区水务局根据职能,2021年2月9日,西山区水务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及马街、碧鸡、海口街道办在滇池流域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在滇池晖湾沿岸、浪泥湾沿岸、马街街道宝珠农贸市场、碧鸡街道富善、观音山社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和餐馆、螳螂川(海口段)对违禁渔网、渔具进行清理,湿地内偷捕鱼窝棚进行拆除。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名、特邀市渔政执法处执法员2人、水上作业船4条,作业人员12人、执法快艇2条、执法车辆3辆、应急车3辆。联合执法行动共收缴轮胎、泡沫筏子8个,“绝户笼”145张,“迷魂阵”2套,渔网19张,竹竿21根,拆除湿地内偷捕鱼窝棚3个,并对收缴的非法捕捞渔具当场进行销毁。向沿岸群众发放“十年禁渔”宣传册500张,宣传《刑法》《渔业法》和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为“十年禁渔”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有效保护了滇池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下一步,区水务局将继续加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十年禁渔”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三坚决做到禁捕期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行为。坚决把“长江十年禁渔令”落地、落实、落细,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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