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陕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厅设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根据中省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水利厅工作实际,现就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我省水利工作大局和群众关注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发挥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窗口”形象和“活电脑”作用。主动“晒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形成行政行为更加透明、政务服务更加高效、政民互动更加顺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二、主动公开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涉水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法处负责)

   (二)厅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办公室负责、人事处配合)

   (三)水利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规计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四)水利投资、计划、发展、统计信息;(规计处负责)

   (五)办理行政许多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政法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政法处负责)

   (七)主要经费预算、决算信息;(财审处负责)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财审处负责)

   (九)集中采购项目标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审处负责)

   (十)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规计处负责、建设处配合)

   (十一)水利扶贫、用水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措施和实施情况;(农水处负责)

   (十二)涉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水防处负责、河湖处配合)

   (十三)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十四)有关会议决议应当公开的事项;(办公室负责)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中省有关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政法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三、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务必做到思想上重视,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纳入日常安排,细致谋划,认真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内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保障,及时更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

   (二)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政府信息公开要形式多样,注重运用新的科技手段,将音、视频、图解、专家解读、在线问答和文字信息表达结合起来,使受众更加直观、清晰的了解相关信息,增强发布的效果。信宣中心要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页面建设,突出主题、突出重点,突出特色。

   (三)严格把关,落实责任。政务信息公开涉及点多、面广、线长,是水利工作者和群众了解水利改革发展的第一平台,其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政策性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严格把关,该公开的一定要公开,拿不准的要把握好政策规定,切勿随意发布,避免造成负面效应。

  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fxxgk/zfxxgkzd/202005/t20200520_1747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