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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优秀河(湖)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西藏水利厅作者:佚名

  为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团队活力,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精神,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各地(市)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水利厅党组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2020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优秀河(湖)长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西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财政局、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河长制办公室、山南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林芝市朗县河长制办公室、昌都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阿里地区总河湖长办公室

  二、先进工作者(排名不分先后)

  旺堆、普布曲珍、尼玛顿珠、沈占强、毛建龙

  三、优秀河(湖)长(排名不分先后)

  刘军民、魏传夫、扎西罗布、洛桑朗杰、达乔、王海斌、方仲儒、格桑玉珍、罗布

  公示时间5天,从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在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受理单位及电话:

  1、河湖管理处 0891-6373264

  2、政工人事处 0891-6373094

  附件: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lt.xizang.gov.cn/zwgk/tggz/202012/t20201224_123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