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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水资源费公众解答知识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作者:佚名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资源费公众解答知识

  一、水资源归谁所有,是否无偿使用?

  《水法》第三条、第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谁制定?兵团按照什么标准征收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兵团党委推进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兵团农业水价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兵党水改发〔2019〕18号)文件要求,2020年起按照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的标准全面征收水资源费,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5〕1724号)规定的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和标准收取水资源费。

  三、身份地和经营地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分别是多少?

  按照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规定,师市属于Ⅰ区,30年承包土地(身份地)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05元/立方米,非30年承包土地(经营地)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4元/立方米。

  四、不缴纳水资源费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水法》第七十条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水资源费交给谁?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征收的水资源费依法缴入国库,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或者挪用水资源费。

  师市水资源费缴纳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993-2610311,2012257

  六、水资源费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缴纳?

  缴费人员在确认缴费金额后,对于一般缴费建议请就近到所在连队、村进行扫码缴费,较大金额缴费建议通过手机银行缴费,特大金额可以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缴费。

  具体缴纳方式为:

  (一)扫码缴费(方便快捷,无手续费)

  具体流程:①缴费人确认缴费金额;②至基层单位(连、村)扫码,填写缴费信息;③缴费人复核缴费信息;④复核无误后确认支付;⑤缴费人向基层单位说明已缴费成功。

  注意事项:①扫码缴费单笔、单日均有限额,缴费时需根据缴费金额进行选择,目前无手续费;②扫码缴费要核对所属单位。

  (二)手机银行(无手续费)或者网上银行缴费(跨行手续费)

  具体流程:①缴费人确认个人缴费金额,向基层单位(连、村)说明情况,获取师市水资源费征收财政账号信息;②登录个人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选择“转账”功能;③将师市水资源费征收财政账号信息填入“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对应栏目;④输入缴费金额,在“转账附言”中备注“X团+姓名+水资源费”字样;⑤复核无误后进行转账支付;⑥缴费人向基层单位说明已缴费成功,并报备支付凭证或者截图。

  注意事项:①手机银行跨行或者本行缴费无手续费,限额较高,可满足较大金额缴费;②网上银行转账支付跨行支付仍需支付手续费。

  (三)银行柜台缴费(跨行手续费)

  具体流程:①缴费人确认个人缴费金额,向基层单位(连、村)说明情况,获取师市水资源费征收财政账号信息;②缴费人至银行网点进行柜台缴费;③缴费人向基层单位说明已缴费成功,并报备支付凭证或者截图。

  注意事项:跨行柜台缴费仍需支付手续费。

  师市水资源费缴纳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993-2610311,2012257


原文链接:http://btslj.xjbt.gov.cn/c/2021-01-21/74050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