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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嘉定区安亭镇2012年设施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批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1〕210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取消嘉定区安亭镇2012年设施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的请示》(嘉水务〔2019〕2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因嘉定区安亭镇城镇总体规划调整,于田路南北贯穿林家村菜田建设地块,导致该项目建设内容至今未实施。同时,区农委未同步立项审批该地块菜田建设项目,为该区域设施菜田配套的水利设施建设已无必要。同意取消嘉定区安亭镇2012年设施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14/cb5d232ee5e54e87939bf7e909408a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