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1〕207号
太湖流域管理局:
你局组织编制的《太湖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收悉。《预案》为依法、科学、精细开展流域防洪调度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应对2020年流域洪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局赞同《预案》的主要内容,但有部分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具体意见如下:
关于主要应对措施中,其他工程的调度措施建议修改为:
江苏昆山千灯浦闸开闸泄水。上海薀藻浜西闸、东闸和淀浦河西闸、东闸(泵)联合调度向东泄水。若嘉定南门水位超过3.30米(佘山吴淞基面)时,薀藻浜西闸可关闭;若青浦南门水位超过3.30米(佘山吴淞基面)时,淀浦河西闸可关闭;当青浦南门水位低于3.20米(佘山吴淞基面)时,淀浦河东泵站可关闭。当上海本地有防汛防台预警时,暂停开闸泄水。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14/e48df105ca86469cb5af62f5d5bb57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