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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1〕206号

  

  

  

  各区水务局,市戒毒管理局,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9〕250号)、《上海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沪水务〔2019〕337号)、《上海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沪水务〔2020〕826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21年4月开展2020年度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上海市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方案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8日

  

  联 系 人:蔡至旨

  联系方式:63515566-6662、13381689177

  邮 箱:63211009@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河道管理单位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印发

  

  相关附件 沪水务〔2021〕206号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14/b5b2c7394f7049d1a997c245af3aeb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