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1〕206号
各区水务局,市戒毒管理局,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9〕250号)、《上海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沪水务〔2019〕337号)、《上海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沪水务〔2020〕826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21年4月开展2020年度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上海市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方案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8日
联 系 人:蔡至旨
联系方式:63515566-6662、13381689177
邮 箱:63211009@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河道管理单位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印发
相关附件 沪水务〔2021〕206号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14/b5b2c7394f7049d1a997c245af3aeb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