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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国网辽宁盘锦供电公司220kV青沙线老旧线路改造工程(2020-211122-44-03-097974)跨辽河绕阳河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22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杜家(三)盘山(四)水文站国家基本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工程方案的请示》及《国网辽宁盘锦供电公司220kV青沙线老旧线路改造工程跨辽河绕阳河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收悉。我厅委托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对分析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国网辽宁盘锦供电公司220kV青沙线老旧线路改造工程跨辽河两岸堤防,位于盘山(四)水文站上游15千米,改造119号、120号2座铁塔,119号新塔基位于原塔基东侧约25米,120号新塔基位于原塔基西侧约25米。跨绕阳河两岸堤防,位于杜家(三)水文站上游0.7千米,改造61号、62号2座铁塔,61号新塔基位于原塔基东南侧约25米,62号新塔基位于原塔基东南侧约50米。

  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更换塔基、铁塔、导线、地线、金具及绝缘子,新塔基均由4根圆形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组成,桩径1.0米,基础埋深10米,地面以上3米,现状基础均拆除至地面以下0.3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辽宁省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工程建设对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分析评价报告关于国网辽宁盘锦供电公司220kV青沙线老旧线路改造工程对盘山(四)水文站、杜家(三)水文站的测验设施和测验工作环境基本没有影响,不改变测站水文监测、资料整编及水文预报方法的结论意见。

  三、为确保水文测报工作正常进行,在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加强与水文部门沟通联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辽宁省水文条例》相关要求,做好水文监测设施设备和监测环境保护工作。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tzgg/202104/t20210419_4118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