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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金沙谷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二期)涉河工程(2018-210681-78-03-042239)对沙里寨(三)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22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辽宁金沙谷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沙里寨国家基本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方案的请示》及《金沙谷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二期)涉河工程对沙里寨(三)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收悉。我厅委托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对分析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金沙谷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二期)涉河工程位于沙里寨夹信岛下尖至原那家沟漫水桥之间的大洋河主河槽及右岸滩地上,主要建设内容为:沙滩露营地、沙滩跑马场、CS野战区、水上游乐园、垂钓区、竹筏漂流区、护岸、景观路等设施。工程建设基本维持现状河道及滩地地形及地面高程不变,均采用可装配可拆卸设施,在主汛期及非主汛期遭遇暴雨洪水时全部移走。

  工程涉河道长度2.95km,上游部分布置在沙里寨(三)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上游1.1km至1.7km之间,下游部分布置在沙里寨(三)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下游1.5km至3.85km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辽宁省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工程建设对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分析评价报告关于金沙谷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二期)涉河工程对沙里寨(三)水文站的测验设施和测验工作环境基本没有影响,不改变测站水文监测、资料整编及水文预报方法的结论意见。

  三、工程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分析评价报告和审查意见执行。

  四、为确保水文测报工作正常进行,在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你单位应加强与水文部门沟通联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辽宁省水文条例》相关要求,做好水文监测设施设备和监测环境保护工作。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tzgg/202104/t20210419_4118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