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4月20日,我厅接受了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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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州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州市闽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南平禾泽环境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wzsy/tzgg/202104/t20210420_55789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