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1〕235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崇明区2018年港西镇断头河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崇水务〔2020〕227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原则同意将三湾公路带状水系5座箱涵(规格5米×4米;包含3#箱涵、14#箱涵、15#箱涵、19#箱涵、28#箱涵)调整为桥梁(跨径6米,宽度4米)。
(二)由于道路狭窄,沉桩机械无法进入,施工作业面无法展开,原则同意将三湾公路带状水系4座桥梁调整为箱涵(5米×4米)。
(三)因三湾公路带状水系新建箱涵涉及居民围墙场地拆迁困难,原则同意将5座箱涵(8#、9#、11#、17#、23#箱涵)口宽由4米调整为3.2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因村庄改造工程及乡村公园路涵工程已实施完成了部分桥梁及箱涵,为避免重复投资,同意取消5座箱涵和1座桥梁,分别为:盘西村28#沟1#箱涵、33#沟6#箱涵、34#沟7#箱涵、39#沟9#箱涵、静南村4#沟1#箱涵、横界河桥。
(二)由于三湾公路带状水系村民集中,因村民日常出行需要,同意取消7座箱涵(桥梁),新建1座桥梁。取消内容包括:1#箱涵、2#箱涵、16#箱涵、20#箱涵、26#箱涵、27#箱涵、19#桥梁;新建15#桥梁。
三、设计变更及调整后的工程费用,由财务监理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5/d91b61ffd9c345929b02625fb31e2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