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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明区2018年港西镇断头河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26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1〕235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崇明区2018年港西镇断头河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崇水务〔2020〕227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原则同意将三湾公路带状水系5座箱涵(规格5米×4米;包含3#箱涵、14#箱涵、15#箱涵、19#箱涵、28#箱涵)调整为桥梁(跨径6米,宽度4米)。

  (二)由于道路狭窄,沉桩机械无法进入,施工作业面无法展开,原则同意将三湾公路带状水系4座桥梁调整为箱涵(5米×4米)。

  (三)因三湾公路带状水系新建箱涵涉及居民围墙场地拆迁困难,原则同意将5座箱涵(8#、9#、11#、17#、23#箱涵)口宽由4米调整为3.2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因村庄改造工程及乡村公园路涵工程已实施完成了部分桥梁及箱涵,为避免重复投资,同意取消5座箱涵和1座桥梁,分别为:盘西村28#沟1#箱涵、33#沟6#箱涵、34#沟7#箱涵、39#沟9#箱涵、静南村4#沟1#箱涵、横界河桥。

  (二)由于三湾公路带状水系村民集中,因村民日常出行需要,同意取消7座箱涵(桥梁),新建1座桥梁。取消内容包括:1#箱涵、2#箱涵、16#箱涵、20#箱涵、26#箱涵、27#箱涵、19#桥梁;新建15#桥梁。

  三、设计变更及调整后的工程费用,由财务监理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5/d91b61ffd9c345929b02625fb31e2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