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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届满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1〕233号

  

  

  

  

  各区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城投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滩涂造地公司,水利工程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届满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1〕228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印发

  

  相关附件 沪水务〔2021〕233号附件.pdf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5/3c44daea38b34c55b64fadc14aff5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