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1〕232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区吴塘和横沥骨干河道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嘉水请〔2020〕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吴塘、横沥河道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嘉定区吴塘和横沥骨干河道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和设计方案。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疏浚河道2条段7260米,疏浚土方248112立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项目总投资2505.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8.96万元,独立费用277.11万元,预备费119.3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
四、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五、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5/dea8cb8de5744cabbe70cbb3c32e9e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