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水务内参 > 正文

吉安市河长制推进系统治水 地表水环境全省第一

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日前,笔者来到吉安市中心城区螺湖水,市林业局正在进行驳岸修复和水生植物种植,市城管局正在开展雨污管网治理,在河中,几名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漂浮物。这是我市扎实推进河长制,系统治水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吉安市接续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统筹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赣江中游(峡江库区)“多规合一”改革,实现规划管控“一张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评,生态文明保护建设体系更加有力。

  坚持系统治水。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船舶污染接收站和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全面取缔网箱养鱼、非法采砂,将全市赣江沿线97个私营砂厂整合为19个,实现“四统一”;岸线、水域垃圾纳入第三方治理实现全覆盖,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开展吉安百里赣江示范带建设和吉安千烟洲小流域综合治理;14个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实现企业预处理纳管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全市三级排查结束后,发现赣江干流排口1022个。

  持续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政策。自2016年来共争取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82亿元,落实赣江流域上下游县(市、区)横向生态补偿资金8400万元,带动了一批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扶贫重点项目的实施。

  2019年、2020年两年间,全市开展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高效灌溉、地下油罐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共计200余个项目,总计投资约20多亿元。

  在认真落实国家、省水污染防治要求的基础上,出台并实施《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工作核心,充分利用现有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强化水质信息通报预警,同时不定期组织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问题排查,全力保障水质稳定向好。

  吉安市扎实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目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年处理生活污水8068.35万吨,年平均进水BOD浓度71.73毫克/升,确保城区水系水质稳定、环境整洁、景观良好。

  2020年,全市36个相关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赣江干流水质年均多年维持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水质,地表水断面全面消除V类及劣V类水;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6%。2020年,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名列全省第一,国控断面水质排名全国第30位。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4/25/art_27166_3338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