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对有管理单位的河湖实施“双河(湖)长制”,在设立行政河(湖)长的基础上增设管理单位河(湖)长,综合发挥行政河(湖)长统筹协调,管理单位河(湖)长日常管护职能,为进一步健全河(湖)常态、长效化管护机制,推动河(湖)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有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截止目前,辖区内后河、螺湖水和庐陵湖等4条(座)河(湖)共设立管理单位河(湖)长6人,保洁员开展河湖巡查管护480余次,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316.8余吨。
管理单位专职保洁员在打捞河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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