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市水务局关于抓紧做好我市农业节水和春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来源: 天津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各区水务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节水做好春灌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1〕46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请各区抓紧做好农业节水和春灌各项工作,为我市粮食安全提供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水利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责任,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切实加强春灌组织、协调和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春灌各项工作,保障粮食安全。

  二、各区要加强春灌用水管理和科学调度,及时优化调整灌溉供用水计划,做到合理调配供水。有关区要加快推进2021年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开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足额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强化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各区要加强农田灌排工程设施运行管理,依据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印发的《天津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和《天津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试行)》,落实好农田灌排工程设施运行维护主体和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级监督考核体系,加强农田灌排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发挥设施功能,促进农业节水和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做好春灌节水改造,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优化灌溉制度,强化节约用水,推行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有效遏制“大水漫灌”现象。

  五、请各区于2021年3月25日开始至春灌结束,每月25日前将本区春灌及大水漫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以及“大水漫灌”现象存在原因和拟采取措施加盖公章后报送灌排中心。

   

  附件:     区2021年春灌及大水漫灌情况调查表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区2021年春灌及大水漫灌情况调查表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计划春灌面积
(万亩)

  已实施春灌面积

  (万亩)

  灌溉用水量

  (万立方米)

  仍存在大水漫灌面积

  (万亩)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zwgk_17147/gkml/tzgg/202105/t20210510_5446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