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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严格落实小型水库“两个三”全面提升管护水平

发布时间:2021-06-01来源: 黑龙江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年来,河北省坚持不断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小型水库管护水平。

  一、小型水库基本情况

  河北省小型水库共962座,总库容7.43亿立方米,其中小(1)型水库187座,总库容5.28亿立方米,小(2)型水库775座,总库容2.15亿立方米。大部分小型水库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承担防洪任务,兼顾农业灌溉、养殖。

  二、工作开展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是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包括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大坝安全责任人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名单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二是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把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作为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的关键措施,所有小型水库逐库落实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防汛“三个责任人”分别由地方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或具有相应履职能力的人员担任。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防汛“三个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险情。为提高全省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培训。经过培训,“三个责任人”进一步熟悉了职责要求和业务知识,提高了履职能力,实现了从“有实”到“有能”转变,使水库度汛安全有了保障。

  三是严格落实雨水情测报。组织对小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逐库排查,对雨水情测报设施检修恢复,确保所有小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严格落实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及时修订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在保证水库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防洪、灌溉等任务关系,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效益。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防汛调度命令,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及时通报水库调度情况。

  五是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对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编制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以保障公众安全为首要目标,注重实效,确保预案管用、能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险情时做好应急调度、工程抢险、人员转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最大限度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印发履职手册和工作指南。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河北省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为全省小型水库管理提供了依据。

  七是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对乡(镇)、村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为主、“以大带小”等为辅的小型水库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提高管护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每座小型水库按照管理现状,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适合的管理模式,编制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保障管理体制改革落到实处。

  三、今后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从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制度体系、摸清工程状况、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全面加强安全运行管理。完善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降等报废、运行管护投入等工作长效机制,引入小型水库社会化管理进入常态化。

  二是继续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适合省情的小型水库管理标准体系,明确小型水库工程技术和管理标准,继续推进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尽快实现所有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44/8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