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忠林签发湖北第5号河湖长令,要求在全省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聚焦河湖水质、空间、环境,提升河湖自我净化、自我修复机能。
根据5号河湖长令要求,开展河湖水质净化行动,要求加强控源截污,开展长江和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启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小微水体综合整治和长效管护,建立完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有序推进重要江河水量分配;开展河湖空间净化行动,强力推进河湖确权登记,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动态监测和管控,依法清除违建违障,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长江流域非法矮围,开展长江、汉江、清江宜林地造林绿化;开展河湖环境净化行动,广泛开展河湖志愿行动,大力宣贯《长江保护法》,畅通人民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渠道,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完善水域岸线垃圾常态化清理处置机制,健全河湖监督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号河湖长令还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指挥调度,协调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净化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大日常检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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