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社会节水行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确定了河北省节水工作的总体目标:到 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0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年分别下降15%和1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5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围绕节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意见》从管理、技术、市场、改革等方面提出要求。具体为,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包括严格取用水管理、完善取用水计量体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包括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施农业节水措施、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加大工业节水减排,包括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调整高耗水行业布局、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包括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包括认真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深化水资源价税和水权改革、创新节水管理措施、强化科技支撑等。
为保证全社会节水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实施意见》对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节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推动。强化考核问责。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主要指标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内容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以考促建。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节约用水财政投入,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节水宣传。加强省情水情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宣传,强化全民节水意识。
《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了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44/8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