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查迎检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存量问题整改,重点抓好典型问题治理,继续加大整改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四川省水利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开展河湖长制、小水电清理整改及河湖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回头看”。
5月以来,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先后开展了川渝跨界河流联合暗访、河湖长制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全省范围内影响河湖生态的突出问题以及小水电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对各级暗访督查发现问题较多、问题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相关市(州)进行了约谈并全省通报,对严重问题进行了移交。
7月以来,先后召开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和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迎检工作安排部署视频会,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动力和抓手,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推动四川省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后,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厅赓即召开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项督导调研工作培训会并启动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项督导调研。省级相关部门组成8个督导组,按照“五个复核”(复核评估分类、复核“一站一策”、复核验收销号、复核生态流量、复核焦点热点)要求,对乐山市、雅安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赤水河四川段等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小水电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根据相关任务要求,抽查电站总数不低于该市(州)电站总数的20%。省河长制办公室同时组成9个督查组,按照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移交涉河湖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深入全省各地涉河湖重点区域和点位,对各区域点位问题整改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点对点”严格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对即将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验收并报请销号,对整改不到位和未达到整改标准的问题,要求深化实化责任,抓紧完善整改方案,按进度按要求加快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销号,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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