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黑龙江省河湖长办组织召开2021年度全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动员暨培训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2021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工作,通过开展高质量高标准专项督查,以推动全省河湖长制落地见效。会上,省河湖长办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对督查内容进行讲解,省水利厅厅长、省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侯百君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将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纳入全省“督检考”计划,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本次督查将带着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任务,也带着全省人民的期盼和一份责任,深入基层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将这次督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本次督查包括省总河湖长4号令落实、挂图作战任务落实、水质不达标断面整治、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船舶防污染、河湖管理领域执法、河湖长制基础工作等8个方面。督查重点内容共21个清单,包括2000多项内容。督查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下发“一市一单”等方式开展工作。各督查组要深入问题多、难度大的县区和河段实地督查,找准工作方向,透过现象看本质,既要认真查找河湖存在的客观问题,也要着力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观问题,把督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会议要求,在督查过程中,要严守督查工作纪律,尤其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履行督查职责,客观公正开展督查,敢于“较真碰硬”,把督查发现的问题全盘托出,真正把全省各地的实情和问题全面、客观、真实地反馈回来。针对发现的问题,省河湖长办将启动约谈、通报批评,对破坏河湖环境违法行为移交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开展公益诉讼,重大问题将向省总河湖长报告,情节严重的还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这次督查,各部门抽调厅级领导、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总人数超过80人,共成立11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1名厅级领导带队,都配备了1名相关厅局业务骨干和1名测绘技术人员,省水利厅还从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抽调了1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和1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各组充实力量。每个督查组将至少抽查4个县(市、区),带着清单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查摆问题、促进整改,切实发挥督查作用。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黑龙江海事局等11个省河湖长办成员单位派出的督查组组长、联络员和培训授课同志在主会场参会;省河湖长办成员单位和省测绘局派出的督查组成员在工作岗位以视频方式参会。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134/8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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