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发布2021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部署全面实施水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建设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指出,以全面实施水环境整治提升为主抓手,加快建设“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力争到2025年全市城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市河湖总体建成幸福河湖,让美丽幸福河湖成为“四个淮安”建设又一张靓丽的名片。
深化治水理念,提升站位抓推进。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是对河湖治理保护方式的深刻变革,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实践,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淮安和提升人民群众福祉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保护优先与系统治理,统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的关系,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兼顾全面和重点、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整体谋划、综合治理,统筹解决各类新老水问题,着力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幸福河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聚焦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统筹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水灾害治理,以全面排查为基础,以问题解决为关键,以水环境提升为目标,全面加强空间管控、资源管护和功能管理,突出抓好河湖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整治、雨污排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断面水质达标、船舶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等方面重点工作。确保河湖防洪达标率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湖库生态岸线占比50%以上,水文化遗存有效保存率100%,沿河沿湖各类污染源全面管控,断面水质稳定提升。
强化履职担当,攻坚克难抓推进。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举措,制定行动方案,排出年度计划,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动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共同发力,协调部门联动,落实分级责任,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与时俱进拓展丰富幸福河湖建设内涵,努力建成安澜之河、富民之河、宜居之河、生态之河、文化之河。(供稿:淮安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8/24/art_42852_9986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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